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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011217651/2022-00221 | 發文字號: | 鄂健領辦〔2022〕2號 | 發文日期: | 2022年01月29日 |
發文單位: | 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 發布日期: | 2022年01月30日 | 效力狀態: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健康科普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規范健康科普傳播行為,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健康湖北行動的實施意見》要求,制定《湖北省健康科普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北省健康湖北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湖北省健康科普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湖北省健康科普專家庫建設和管理,規范健康科普傳播行為,普及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健康湖北行動的實施意見》要求,參照《國家健康科普專家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湖北省健康科普專家管理辦公室設在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宣傳處,負責專家庫成員遴選和管理辦法的制定與完善,湖北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負責專家庫的日常管理工作。專家庫接受健康湖北領導小組專家咨詢委員會業務指導。
第三條??湖北省健康科普專家庫成員是指經過湖北省健康科普專家庫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管理辦公室)審核,并由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頒發證書的專家。
第二章? 成員遴選
第四條??基本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組織紀律性強,作風正派,恪守學術道德規范,有良好的敬業和奉獻精神。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紀律和本管理辦法。
(二)原則上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副高以上技術職稱和社會影響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健康科普工作業績突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熱心健康科普和傳播工作,在本專業領域內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具備較強的語言及文字表達能力。
(四)接受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的監督與管理。認真履行專家職責與義務。
(五)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專家庫工作。
第五條? 申報和入選程序
(一)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推薦專家庫人員的通知,各地、各有關單位推薦候選成員名單。
(二)填寫《湖北省健康科普專家申報表》,準備個人相關資料和評審資料,由單位統一報至管理辦公室。個人資料包括:學歷、學位、專業資格證書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和電子文本。評審資料包括:發表的科普文章或科普講座視頻(10分鐘以內)。
(三)管理辦公室成立專家評審組,對推薦專家進行審核、評定,確定專家遴選結果,專家名單通過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官網、健康湖北新媒體平臺等向社會公布。頒發《湖北省健康科普專家證書》,證書有效期為3年。
(四)在集中申報時限外推薦候選名單的,由管理辦公室負責匯總,并結合工作實際提交評審組初審,初審通過后再報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審議。審議通過的按程序向社會公布并發放聘書。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專家庫成員享有的權利:
(一)參與專家庫工作過程中可依法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和建議。
(二)優先邀請到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或者新媒體平臺,開展健康科普宣傳。
(三)優先享用行業健康傳播平臺。
(四)優先邀請作為健康科普巡講專家,參加各類健康科普活動、政策講座研討以及下基層、進社區等各類健康科普活動,擴大社會影響。
(五)經管理辦公室同意,以專家庫成員身份參加公益性健康科普活動。其中,到縣、鄉、村開展健康科普宣傳時間,作為晉升職稱服務基層累計時間。
(六)參與各項工作時,按照標準獲得相應的勞務報酬。
(七)自愿申請退出專家庫。
第七條??專家庫成員應當承擔的義務:
(一)參與擬定健康知識普及相關計劃、年度工作重點,向專家庫管理辦公室提出工作建議;按要求參加專家庫工作會議。
(二)參與健康科普相關培訓授課、教材編寫,參與湖北省健康科普資源庫材料開發、審核等工作。
(三)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健康科普宣傳活動,積極撰寫本人專長領域健康科普文章,每年在各類媒體發布科普知識不少于5篇或科普宣講不少于2場。按專家庫管理辦公室安排接受媒體采訪。
(四)相關部門對各類媒體開辦的健康欄目和健康醫療廣告進行審核和監管時,協助提供專業意見。
(五)每年年底前向管理辦公室提交本年度健康科普工作開展簡況,并附參加活動的照片、發表的健康科普文章、開發的科普材料等。
(六)協助健康湖北領導小組專家咨詢委員會及成員單位回應群眾關切和衛生健康相關社會熱點問題,做好12320衛生熱線平臺專家咨詢服務工作。
(七)以專家庫成員名義開展各項工作時,須事先報管理辦公室審核備案。
(八)自覺維護專家庫名譽,不以專家庫成員的身份謀取非法利益或從事商業經營活動,凡涉及敏感問題,非經允許,不得進行傳播。
(九)承擔專家庫管理辦公室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任務。
第四章? 管理與建設
第八條??省健康科普專家的遴選每3年進行一次,具體時間由湖北省衛生健康委確定;專家庫成員實行聘任制,聘期3年。聘任期滿,管理辦公室對專家庫成員資格及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審核和評估。通過審核和評估且愿意續聘的,繼續聘任。
第九條??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對遴選專家進行年度考核,并將年度考核結果報專家所在單位。對履行專家庫成員義務、積極開展健康科普工作表現突出的,適時予以通報表揚。
第十條??管理辦公室適時舉辦培訓,提升專家庫成員健康傳播工作能力。
第十一條??對科普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核實由管理辦公室提出解聘建議,由省衛生健康委發布解聘公告,并收回聘書:
(一)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紀律及本管理辦法,損害衛生健康系統形象,違背科研誠信、科研倫理要求的。
(二)無正當理由,在1個聘任期內累計3次未完成指派任務或未參與健康科普宣傳活動的。
(三)在健康科普宣傳活動中,違反科學原則,違背客觀實際,不負責任,傳播錯誤信息,作出有違公正的結論,誤導公眾,作出虛假或不科學宣傳的。
(四)以省健康科普專家名義參加任何營利性活動的。
(五)以專家庫成員名義參加活動時,違反規定收取報酬或其他物品的。
(六)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因個人原因不能承擔健康科普專家工作的。
(八)有其他應予解聘行為的。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湖北省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