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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單位: | 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 解讀方式: | 圖文方式 | 關聯政策: | |
來源: | 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 發布日期: | 2022年01月30日 |
2019年6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將“健康知識普及行動”列為15項行動之首,并提出了兩個約束性指標。一是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構建健康科普知識發布和傳播機制。二是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的激勵約束。
2019年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健康中國行動推進委員會關于印發國家健康科普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通知》,全面推進健康知識普及行動,引導全國健康科普工作科學、規范、有效和可持續性發展,特組建國家健康科普專家庫。
2019年省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推薦“健康湖北”健康科普巡講專家的通知》,由各個社團推薦了100多名醫務工作者組建的“健康湖北”健康科普巡講專家團隊,整合宣教中心、健教所健康科普資源,建立“健康湖北健康進萬家”科普素材資源庫。
為充分調動醫務人員參與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工作的積極性,進一步規范我省健康科普專家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健康湖北行動的實施意見》要求,組織起草了《湖北省健康科普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計五章13條。
第一章,總則。闡明制定《辦法》依據、專家庫成員的認定以及專家庫的日常管理等,進一步規范健康專家庫的管理,為研究制訂健康知識普及政策、開展科普工作等提供技術支持。
第二章,成員遴選。明確專家入庫基本條件、專家入庫方式及程序。對健康科普專家實行準入機制,要求熱心健康科普和傳播工作,具備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和社會影響力,致力打造一批專業素質強,會講科普的專業人才隊伍。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明確入庫專家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引導健康科普專家積極開展科普宣傳、科普巡講、政策講座研討以及下基層、進社區等各類健康科普活動,在弘揚健康理念、提升居民健康素養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四章,專家庫管理與建設。對健康科普專家庫成員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度對遴選專家進行考核,對積極開展健康科普工作表現突出的適時予以通報表揚,對不履行專家職責,在開展健康科普工作時違反科學原則、違背客觀實際、傳播錯誤信息等情形的專家將取消健康科普專家資格并收回聘書。
第五章,附則。《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并由湖北省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